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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淄博市委党校关于2018年度第三期主体班次学员入学有关事项的通知
来源: 淄博市委党校 供稿处室:[freemarker标签异常,请联系网站管理员] 撰稿人: 发布时间:2018-05-23
中共淄博市委党校关于2018年度
第三期主体班次学员入学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区县委组织部,高新区、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,市直各部门、单位党委(党组)组织(人事、干部)科:
按照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委党校《中共淄博市委党校(淄博行政学院)关于举办2018年度主体班次培训班的通知》(淄党校〔2018〕4号)要求,现将市委党校2018年度第三期主体班次学员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班次、学制和时间安排
班 次 | 报到时间 | 开学时间 | 结业时间 |
第二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 | 6月11日 上午 8:00—8:50 | 6月11日 上午 9:00 | 6月15日 |
第二期科级干部进修班 | 7月10日 |
二、学员名单和学员登记表的报送
1. 报送时间:6月4日前。
2. 报送方式:请将参训学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(一份),将《学员登记表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委党校培训进修处(zbdxpxc@126.com)。
3.《学员登记表》、《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样本,可从淄博市委党校网站(http://www.zbdx.net)首页公告板下载,统一用A4纸填写,并加贴近期一吋免冠正面彩照。
4. 联系电话:
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:3177982
市委党校培训进修处:2836803
5. 食宿安排:除张店区、高新区、经济开发区外,其他区
县参训学员统一安排食宿,请持身份证到博苑宾馆登记入住。
三、报到时需带的材料
1. 签字确认的《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。
2. 两带来材料
(1)对我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建议;
(2)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困惑。
两带来材料要紧跟形势,紧贴实际,有观点、有数据、有分析,切忌空洞,字数不限。请于6月4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市委党校教务处(zbdxjwc@163.com),电话:2836851。
四、报到地点
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教学综合楼一楼大厅南侧会议室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 学员参训期间,其所在单位不要安排学员再承担工作、会议、出国(境)考察等任务,确保学员能够全程安心参加学习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由学员所在区县或单位的组织(人事)部门书面向市委组织部请示。
2. 落实参训谈话制度。学员参训前,区县、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应就遵守培训纪律、树立良好学风等进行一次谈话,参照“十不准”纪律,对学员提出明确要求,并在《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上签字确认。学员报到时要携带承诺书。参训后,要听取学员学习情况和收获的汇报,对利用培训成果推进本职工作提出要求。
3. 认真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切实加强在校学员的管理,严格要求、严格教育、严格管理,落实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维护教学秩序。
4. 实行学员违纪退学制度。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,由市委党校报市委组织部,为其办理退学手续,并告知学员所在单位派人接回。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作出组织处理。
请将此通知转发至每位入学学员,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。
中共淄博市委党校
2018年5月21日